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將擴大至廣東、深圳等10個省市。廣東商學院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王先慶認為,廣東試點“營改增”因為地域特征和對象不同,其產生的影響和效果會和上海市有很大差別。“營改增”可能造成稅務部門為了多征稅,想方設法把原來的營業收入都當成是增值。本文由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李明春 張李源清采寫,發表于該報2012年08月03日第A06版,原標題為:廣東“營改增”試點運行 粵滬試點有差別。 8月1日,記者致電廣東省財政廳獲知,此次“營改增”措施將由廣東省多個財稅部門合力執行,具體各項工作細則還需要廣東省政府定下來之后統一對外發布。 粵滬試點有差別 接受中國經濟時報采訪的專家表示,廣東試點“營改增”因為地域特征和對象不同,其產生的影響和效果會和上海市有很大差別。 “同樣是服務業,廣東和上海的服務業在發展層次上有很大差別。”廣東商學院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王先慶說:“廣東服務行業的企業以中小企業居多,而上海的服務業很多都是比較出名的高端大企業,如金融業、對外服務業等。” 其次,廣東和上海服務業的產業結構不同。王先慶說:“廣東的服務業以生活服務業為主,如:餐飲業、旅游業、零售業等;而上海大多是金融業、航運業,這些較為高端的服務業增加值比廣東企業要高。”“上海以現代服務業為主體,偏重外向型企業;廣東服務業則主要是跟制造業相匹配的。因此廣東有全國最多的專業市場,而上海很少。” 廣東中小企業過去繳稅時都是按定量計增或者說按附計增,每一個月交多少錢是固定的,現在改征增值稅,新的問題就產生了。 王先慶以餐飲業為例:餐飲店的員工去菜市場買菜,回來加工出售,這一過程中投入了人力成本、原材料成本,過去這些都沒有開發票。如果改征增值稅,就需要將人力成本納入計算范圍,重新計算增值,以及設計有效的抵扣辦法。這就可能使增值稅的征收變得復雜。 “廣東中小服務企業的人力成本很低,如果把這部分納入增值部分進行抵扣,會打擊這些企業。”王先慶還提醒,“營改增”可能造成稅務部門為了多征稅,想方設法把原來的營業收入都當成是增值。 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廣東省“營改增”改革試點方案和上海市一樣,但廣東經濟有其自身的特點,如何讓試點受社會歡迎,政府的實施方案還需要精雕細琢。 “營改增”并非減稅政策 隨著“營改增”試點的進一步推廣,不少業內人士也表達了一些疑惑:“營改增”作為結構性減稅政策,為什么會造成一些企業稅負不降反增?“營改增”之后,地方財政收入減少,其產生的后果最后是否還得由企業來承擔?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并不是減稅政策。”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第三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張俊偉這樣認為。 “‘營改增’是改變繳稅的方式,過去是以營業稅的方式,現在以增值稅的方式,但并不意味稅賦會降低。”張俊偉說,“營改增”是以保持稅收整體水平不變為前提的,企業的稅收負擔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 對于上海試點部分企業稅負出現不降反增的現象,張俊偉認為,“營改增”雖然能使部分行業的稅負不公、重復征稅現象得到解決,但營業稅改增值稅,稅率提高了。 張俊偉舉例說,比如高新技術企業生產具有高附加值的產品,原材料成本可能只有產品價格的一半,另一半是增值的。如果按照營業稅征收,征收6%,改成增值稅之后就要征收17%,稅率明顯高了。 張俊偉坦言,在改革過程中為了提高政策的受歡迎程度,政府會盡量保持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增加。“搞試點就是為了發現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不完善,以便及時調整。” 試點只是稅制改革第一步 此前,營業稅全部歸地方所有,而增值稅是一種共享稅,由中央和地方共享,這意味著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的重新調整。但這次改革試點并沒有對此作出很多的說明。 “這次營業稅即便改成增值稅,各地的稅收還是全部留在地方,沒有完全實現中央和地方共享并分成,也就是說此次改革基本回避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劃分。”所以,張俊偉認為這是營業稅的不完全轉型,只是稅制改革的第一步。 張俊偉預計,營業稅改成增值稅以后,政府將提出新的課題,即完善分稅制,在不同政府層級之間進行收入劃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