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沐浴行業發展時間較短,不僅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著很多問題,也引發了行業內的惡性競爭。據悉,《沐浴業經營技術規范》和《足浴保健經營技術規范》從經營場地、營業設施、衛生要求、經營管理,以及技術要求等方面對沐浴企業和足浴保健提出了規范要求。
最近,商務部頒發的《沐浴業經營技術規范》和《足浴保健經營技術規范》正式實施。日前,兩個標準的起草單位——中國商業聯合會沐浴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劉南征告訴記者,這是國內沐浴行業的首個行業標準,適用于沐浴、足浴連鎖或獨立經營的沐浴場所和足浴保健店。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沐浴行業迅速發展,上世紀80年代以前主要是以大澡堂子的形式解決居民洗澡難的問題,其功能主要是洗澡潔身,規模普遍較小,服務比較單一。劉南征介紹說,上世紀90年代前后,芬蘭浴、土耳其浴、沐足、保健按摩等浴種先后興起,現代休閑、健康理念逐步融入沐浴行業,使行業服務內容、經營理念發生了空前變化,形成了提供沐浴、餐飲、住宿、休閑、按摩、娛樂、養生等服務項目于一體的多功能服務項目,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下崗職工就業,已成為商業服務業中的一支重要組成部分。據估測,目前全國沐浴企業至少又15萬家,從業人員1000多萬人,年營業額逾1500億元。
不過,由于我國沐浴行業發展時間較短,不僅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著很多問題,也引發了行業內的惡性競爭。為此,商務部于2007年下達了《沐浴業經營技術規范》和《足浴保健經營技術規范》行業標準立項計劃,目的是通過制定和出臺標準,引導企業建立標準化體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規范沐浴行業經營行為,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行業正當競爭。
據悉,《沐浴業經營技術規范》和《足浴保健經營技術規范》從經營場地、營業設施、衛生要求、經營管理,以及技術要求等方面對沐浴企業和足浴保健提出了規范要求。
首先,劃分了沐浴場所經營業態,提出了現代沐浴場所的定義和范圍以及專業要求、經營管理、從業人員等方面的詳細要求。特別在“專業要求”中,從面積、服務設施等方面對綜合浴場、桑拿中心、大眾浴室三種不同業態的沐浴企業做了界定,同時還規定了企業應達到的衛生、消防、安全、環保等具體要求。
其次,規范中依據現行沐浴場所特點列出了“應在沐浴場所入口醒目位置設有禁止性病和傳染性皮膚病入浴的禁浴標志,以及對高血壓患者、心臟病患者、醉酒者等不易就浴的警示標志”等條款。
另外,在“經營管理”中對因管理方面疏忽而引發的問題,以及對貴重物品保管、財務制度、人事制度、管理人員資格等方面也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標準中“從業人員”除基本要求外,還在按摩、修腳、SPA、助浴以及足浴保健人員不同工種上提出了不同的專業技術要求。
“以上兩個標準作為商務主管部門規范沐浴行業的技術依據,旨在引導沐浴行業科學、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我們將按照標準內容積極組織各地沐浴行業協會和沐浴企業認真宣傳貫徹標準,并適時開展標準實施的效果評估。”劉南征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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