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特許經營企業:
凡已領取《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登錄號和登錄密碼未上傳備案資料的企業,請務必于2008年6月10日前在系統中上傳《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備案資料。
逾期未上報備案資料的,系統將自動刪除企業登錄號和登錄密碼。企業如需備案,須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