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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第一商業網記者黎敏華4月14日報道)近日,廣州商業總會啟動了“2014廣州零售業30強、廣州10佳購物中心排行”發布的公益活動。 在連續兩年成功發布“廣州零售業30強”、首次發布“廣州十佳購物中心”后,廣州零售業30強活動再次啟動。據了解,凡是總部或區域總部在廣州市工商注冊登記的法人企業;從事日用消費品(不包括汽車、石油)零售經營為主的購物中心、百貨店、超市、專業和專賣店以及網上零售等企業,經營時間2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前在廣州注冊或開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未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或被相關政府部門通報嚴重處罰的商業企業均可報名參與本次“廣州零售業30強”活動。
評審專家將以企業自報的2014年經營規模數據為主,參考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的數據評選出30強零售企業;根據購物中心的營業面積、銷售額、日客流量的指標進行綜合評價,評選出十佳購物中心。 據廣州商業總會介紹,凡申報企業均可獲取《廣州零售業2014發展報告》及本企業在行業中的排名的個性化資料,并將收錄在《廣州零售業排名專輯》和《廣州商業》會刊中。同時,商會將向市商務委等有關部門建議對入選企業加強扶持和培育;分專題召開座談會,深入到企業開展調查研究,爭取各方資源,為企業解決經營上碰到的困難。 據悉,廣州零售業排名發布活動,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的方式。為體現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參加活動的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請申報企業于2014年5月7日前把申報材料提交至廣州商業總會。 關于開展“2014廣州零售業30強”和“2014廣州十佳購物中心” 排行發布活動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了提升廣州商業的競爭優勢,加強國際商貿中心購物天堂的建設,樹立商業(零售)標桿,促進零售業的發展。廣州商業總會決定開展“2014廣州零售業30強、廣州10佳購物中心排行”發布的公益活動,并加大對入選企業的宣傳,讓它成為廣州國際商貿中心、購物天堂亮麗的名片。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統計范圍 (一)廣州零售業30強申報條件和統計范圍 1.總部或區域總部在廣州市工商注冊登記的法人企業; 2.從事日用消費品(不包括汽車、石油)零售經營為主的購物中心、百貨店、超市、專業和專賣店以及網上零售等企業,經營時間2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前在廣州注冊或開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未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或被相關政府部門通報嚴重處罰的商業企業。 3.統計范圍確定為: (1)總部設在廣州的企業,其所管轄的分(子)公司的銷售額均可統計在內,包括其在廣州以外地區的企業。 (2)總部在廣州以外的企業,只統計其在廣州的分(子)公司的銷售額。 (3)特許經營企業經營規模含加盟店的銷售(營業)額。 (4)以零售為主的電子商務企業(B2C),如總部設在廣州,其所管轄的分(子)公司的銷售額均可統計在內,包括其在廣州以外地區的的銷售額。 (5)一個獨立法人多種經營的企業,其數據中零售業銷售額應達到60%以上,并說明具體包括哪些企業的銷售額;已被納入集中統計的企業不再重復申報。 (6)復合業態的零售企業(即有零售店,又有購物中心),允許購物中心內本企業的零售店銷售額重復計算(即以零售企業申報時,包含購物中心內本企業的零售店的銷售額;以購物中心申報時,包含所有商戶在購物中心內的銷售額)。 (二)購物中心申報條件和統計范圍 1.購物中心是指由多種零售店鋪、服務設施集中在一個建筑物內或一個區域內,向消費者提供綜合性服務的商業集合。 2.購物中心統計經營規模,按其所有商戶(含百貨店、超市、專門店、專業店、娛樂場所、餐飲店等)在購物中心內的銷售(營業)額計算。 3.購物中心統計經營規模,要注意近幾年統計的連貫性。 二、申報材料 (一)《2014廣州商業零售30強排行發布活動申報表》(見附件1)和《2014廣州十佳購物中心排行發布活動申報表》(見附件2-3),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企業簡介(1000字內); (四)申報零售企業30強需附2014年12月財務報表復印件; (五)其它能夠佐證本企業各種相關數據的旁證材料,例如但不限于:本企業2014年度工作報告、本企業在權威文件材料上的相關數據,等等。 以上材料裝訂一式1份,以紙質材料方式提交,同時以光盤方式提交電子文件。 三、申報時間 廣州零售業排名發布活動,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的方式。請申報企業于2014年5月7日前把申報材料提交至廣州商業總會(郵寄地址:東風中路437號越秀城市廣場南塔35樓廣州商業總會收,請在信封面注明是商業排名活動資料,郵編:510030)。 四、排名依據和要求 30強零售企業以企業自報的2014年經營規模數據為主,參考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的數據。10佳購物中心按營業面積、銷售額、日客流量的指標進行綜合評價,取前10名。 要求:申報企業要保證所報數據的客觀、真實。經查證核實提供虛假數據的,將取消排名資格,進行公開通報。 五、宣傳與服務 (一)凡申報企業可獲取《廣州零售業2014發展報告》,及本企業在行業中的排名的個性資料。 (二)編制《廣州零售業排名專輯》,在廣州商業總會官網等網站及新聞媒體上宣傳;在廣州商業總會會刊《廣州商業》進行系列報道。 (三)對排名前30名零售企業,前10名的購物中心頒匾。 (四)向市商務委等有關部門建議,對入選企業加強扶持和培育;商業總會將會有專人負責跟進服務。 (五)分專題、類型召開座談會,深入到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政府反映企業呼聲,爭取各方資源,為企業解決經營上碰到的困難。 (六)組織入選企業有關管理人員的交流會,搭建企業的溝通平臺。 六、相關事項 (一)為了體現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參與評選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企業申報的有關經營數據要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合法、真實,能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三)為確保數據真實可靠,主辦方與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溝通機制。 請有關企業積極參與活動,在一個全市性的舞臺上,展示企業的良好形象。 相關申報表請登陸http://www.chinaggcc.org.cn/ 下載,或致電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廣州商業總會 2015年4月9日 (聯系人:簡麗娜,梁璐媛,聯系電話:83551365,83553731,傳真:8355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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