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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粵海置地發布公告稱,粵海置地(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廣東粵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已訂立《委托管理服務協議》。 根據托管服務協議,粵海控股同意按托管服務協議條款規定及受制于相關適用法律,將其3間于中國從事房地產發展及投資業務的全資附屬公司的若干事項委托予置地深圳管理;及置地深圳同意就前述安排提供相關管理服務。 根據托管服務協議,委托管理服務期限為3年,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包括首尾兩天)。根據托管服務協議,置地深圳將就其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務每年向粵海控股收取委托管理服務費用合計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 此外,在托管服務協議有效期內,置地深圳同意該等托管公司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使用“粵海置地”的品牌。 公告稱,訂立托管服務協議有助集團充份掌握該等托管公司的業務及其房地產項目具體情況,并增強集團房地產業務的綜合管理及發展能力。盡管現時粵海控股并無具體計劃向集團注入任何該等托管公司資產或房地產項目,董事會認為,訂立托管服務協議可使集團更有效地評估現有業務與該等托管公司資產之協調性及未來整合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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